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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屋顶租赁方案的公示

一、租赁资产的概况
(一)地埋位置
本次出租的屋顶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雄溪路1022号铂瑞能源(南昌)有限公司厂区内干煤棚、化水楼、材料库及检修库。
(二)产权状况
干煤棚屋顶面积约9,880.00m²,化水楼面积约1,199.00m²,材料库及检修库面积约619.00 m²,其中化水楼及材料库及检修库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证号为“赣(2022)南昌县不动产权第0031074号”共有宗地面积66667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为2018年8月17日起至2068年8月17日止。干煤棚的不动产权证未办理完成,正在办理中。
(三)资产面积及现状
资产面积为:铂瑞能源(南昌)有限公司厂区内煤库彩钢板屋顶9880平方米和化水楼水泥屋顶1199平方米,以及检修车间及材料库水泥屋顶6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698平方米。
现状:闲置。
二、租赁用途
出租屋顶用于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营使用。
三、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20年,屋顶年租金为为65,508.80元/年(含税),单价为5.6元/平方米/年,按年支付,每个租赁年度期满后的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含13%增值税的租金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对承租方的要求
1、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2、承租方应勘察租赁资产现场,充分了解考察租赁资产的全部情况。
3、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协议屋顶;如在租赁期限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承租方负有全部赔偿责任。
4、在进行光伏电站的安装及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拆除过程中,需遵守出租方的相关管理制度与规定,不得对协议屋顶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害,如造成损害的,经双方共同对损害进行评估并确认后,由承租方承担有关维修费用。
5、如因碳中和等政策或政府原因导致协议光伏电站无法全部或部分继续运营,或需对协议屋顶所在房屋进行拆迁,或需要对光伏电站进行拆除的,承租方需配合共同商定。
五、租赁合同
详见附件。

联系人:丰军林       联系电话:17770873559


附件>>
铂瑞能源(南昌)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5日

浙公网安备 33018302000593号